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签了
拆迁协议也能赠与房屋,但有限制。
若被
拆迁人还有完整
产权,能按《
民法典》规定,订书面
赠与合同并办
过户。
2.若协议明确房屋要拆且进入实施阶段,产权或受限。
像拆迁冻结期会暂停过户登记,赠与合同有效却无法过户。
若影响补偿权益分配,要和拆迁方沟通。
3.总之,签协议后赠房要考虑当地政策和产权状况。
案情回顾:小朱与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协议。之后,小朱想把该
房屋赠与小胡,两人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但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发现,此房屋已进入拆迁实施阶段,当地处于拆迁冻结期,暂停办理
房屋过户登记。小胡认为赠与合同有效就应完成过户,小朱则觉得按现状无法完成,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法律规定来看,若签订拆迁协议后被拆迁人对房屋有完整产权,有权赠与他人,需订立书面赠与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本案中小朱签订协议后想赠与小胡房屋,订立了书面合同,符合赠与的初步要求。
2、但由于房屋进入拆迁实施阶段,产权受限,当地在拆迁冻结期暂停过户登记,虽赠与合同可能有效,却无法完成过户。而且赠与行为可能影响
拆迁补偿权益分配,还需与拆迁方沟通确认。所以小朱和小胡需考虑当地拆迁政策及
房屋产权状况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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