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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财产是怎样认定的

时间:2025.10.2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88人
律师解析:
1.首先明确,事实婚姻指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对于其财产,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2.若无法明确归属,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院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是按份共有的除外。
3.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期间,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双方感情破裂,就该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出资了,应享有一半产权;小朱则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

案情分析:

1、虽然小朱和小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对于在事实婚姻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
2、房产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这不能改变该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事实。根据相关法律,双方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所以该房产小丽有权主张一半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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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丽萍律师

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

戴丽萍,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入所执业以来,长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劳动工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各类纠纷,致力于做一名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法律人” 联系手机号:1313646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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