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分居期间,只要夫妻关系仍
存续,所得财产一般算
共同财产。
比如一方工作收入、投资收益等,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有。
2.但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按约定来,分居期间财产各自归个人。
3.若一方能证明某财产是个人专用物品或因
人身伤害获得的
赔偿等,属
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分居期间,小朱用自己工作所得购买了一辆汽车,小丽则通过
继承获得了一笔遗产。后来两人决定
离婚,在
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买的汽车是个人财产,而小丽继承的遗产应属
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却觉得分居期间各自所得都应归个人,不应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小朱工作所得用于购买汽车,该汽车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丽通过继承获得的遗产,如果被
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该遗产只归小丽一方所有,那么此遗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两人在分居期间的上述财产一般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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