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未婚怀孕不想要孩子能找男方赔偿吗

未婚怀孕不想要孩子能找男方赔偿吗

时间:2026.11.0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25人
律师解析:
未婚怀孕不想要孩子,特定情形下可找男方赔偿。
先说医疗费用。终止妊娠的医疗费、营养费等,是双方共同行为带来的经济负担。毕竟双方对怀孕都有责任,女方终止妊娠的花费是为解决共同导致的问题,所以男方理应承担相应费用。
再看精神损害赔偿。要是女方因为终止妊娠承受了较大精神痛苦,像出现严重抑郁、焦虑等精神障碍,并且能证明和此次怀孕及终止妊娠有因果关系,法院可能会酌情判决男方给予一定精神损害赔偿。但这种赔偿认定很严格,得有充分证据才行。
需要注意,若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女方不能以怀孕为由要求男方给不合理的巨额赔偿。要是男方拒绝承担合理费用,女方可收集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之后可以先和男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男方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恋爱期间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小朱未婚怀孕。小朱因暂无生育打算决定终止妊娠。术后,小朱要求小胡承担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还提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小胡认为自己可承担合理费用,但拒绝高额精神损害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医疗费用角度,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是共同行为导致的经济负担,小胡有分担义务,应承担相应费用。
2、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若小朱能证明因终止妊娠遭受严重精神痛苦,如出现严重抑郁、焦虑等精神障碍且与此次事件有因果关系,法院可能酌情判决小胡给予一定赔偿,但认定较严格需充分证据。另外,小朱不能以怀孕为由要求不合理的巨额赔偿。若小胡拒绝承担合理费用,小朱可收集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据,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要求小胡担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