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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侵权责任是否采用举证倒置

时间:2026.10.31 标签: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阅读:1340人
律师解析:
无过错侵权责任一般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无过错责任原则是说,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法律规定要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就得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负责。而举证责任倒置,是在特殊侵权案件里,把原本该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给被告。
在无过错侵权责任情况下,受害人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很困难。要是还按一般举证规则,让受害人证明加害人过错,受害人合法权益就难保障。所以法律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让加害人证明自己行为和损害结果没因果关系,或者有法定免责事由。
像在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中,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起纠纷,行为人要对法律规定的不担责或减轻责任情形,以及其行为和损害无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在高度危险责任里,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人得证明有法定免责事由才能免责。
遇到这类纠纷,受害人要及时收集损害事实的证据。加害人则要积极寻找能证明自己无责的证据。双方都要重视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案情回顾:

小胡经营一家工厂,工厂排放的污水导致附近小许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小许要求小胡赔偿损失,小胡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应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许将小胡诉至法院,小胡坚称自身在生产过程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1、本案属于环境污染责任纠纷,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论小胡有无过错,只要其排污行为造成小许鱼塘鱼死亡的损害结果,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小胡都需担责。
2、此情形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应由小胡证明自己行为与小许鱼塘鱼死亡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存在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减轻责任的情形,若无法证明,小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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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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