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中拍卖评估费承担问题,一般有这样的原则。
正常来说,刑事诉讼里的拍卖评估费由
被执行人承担。在
执行程序中,法院为实现
债权人债权,会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拍卖等处置,评估是重要一环,评估费算
执行费用的一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毕竟是被执行人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让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处置其财产,所以评估费由其承担合理。
要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评估费承担有别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那就按约定来。还有,如果执行财产变价款不够清偿全部
债务,扣除执行费用后按法定顺序分配,评估费会从变价款里优先支付。
总体而言,
刑事拍卖评估费通常由被执行人承担,但有特殊约定等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案情回顾:小许因刑事诉讼被法院执行财产拍卖以实现小胡的债权。在拍卖过程中需要进行评估产生了评估费。小许认为评估费不应由自己承担,而小胡坚持按照一般规定由小许支付。同时,执行财产的变价款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于评估费是优先支付还是怎样处理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1、通常刑事诉讼里拍卖评估费属于执行费用一部分,因小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导致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对其财产进行处置,所以按规定评估费应由小许承担。
2、若小胡和小许就评估费承担另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执行财产变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评估费将从变价款中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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