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分公司不具有
法人资格,
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过能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一般情况下,总公司无法直接
起诉分公司所
签合同。
按法律规定,分公司虽无独立法人地位,但有
营业执照,能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
签订合同,所签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履行出问题时,先由分公司用自身管理的财产担责;不够的话,再由总公司承担。
要是分公司签的合同起了
纠纷,通常是合同相对人起诉分公司或总公司,不是总公司起诉分公司。这是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在法律上是同一主体,总公司起诉分公司既不符合
诉讼主体要求,也不符合诉讼目的。
不过,若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合同,给总公司造成损失,总公司不能通过诉讼起诉分公司,而是要依照内部管理规定,追究分公司相关人员的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总公司发现分公司与小何签订了一份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总公司认为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能存在问题,欲起诉分公司。然而分公司称自己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合同合法有效,不同意总公司的起诉。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签订合法有效合同。本案中若分公司是在授权范围内签合同,合同相对人应起诉分公司或总公司,总公司起诉分公司不符合诉讼主体要求和目的。
2、若分公司超越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给总公司造成损失,总公司应依据内部管理规定追究分公司相关人员责任,而非通过诉讼起诉分公司。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