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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违约金后能否选择不再继续履行

时间:2026.10.13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违约 阅读:929人
律师解析:
支付违约金后能不能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得看具体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就得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和支付违约金都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要是合同里明确说了,支付违约金后就不用继续履行,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支付违约金后就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就像合同里写了,一方违约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后,另一方不能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但要是合同没这么约定,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且合同也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违约方就不能只靠支付违约金来拒绝继续履行。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房子也不存在无法交付的客观障碍,这时卖方不能付了违约金就不交房。
所以,支付违约金后能不能不再继续履行合同,要综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具备继续履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支付违约金后可不继续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朱违约,小胡要求小朱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时房屋不存在无法交付的客观障碍,但小朱认为支付违约金后就无需继续交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和支付违约金都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2、由于此合同未约定支付违约金后可不继续履行,且非违约方小胡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房屋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所以小朱不能仅以支付违约金为由拒绝继续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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