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
子女抚养权和
债务分割很关键,下面是对应的法律建议:
对于子女抚养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
抚养。子女满两周岁后,父母就抚养问题协商不一致,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来判决
抚养权归属。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
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再说债务分割,要先区分是
夫妻共同债务还是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这种债务需夫妻共同偿还。若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而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但
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二人育有一6岁儿子小许。小朱和小丽都想争取小许的
抚养权,且在债务分割上存在争议。小朱称小丽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一笔钱属于
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小丽则认为该笔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小朱个人债务。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关于子女抚养权,因小许已满两周岁,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确定抚养权归属。不直接抚养小许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数额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对于债务,若该笔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小丽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若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借款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