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村里修路占少量
承包地,补偿问题可这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要给公平、合理补偿,
保证被
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所以,村里修路占承包地,哪怕是少量,也得给补偿。
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按被占土地原用途,结合当地区片综合地价定
补偿金额。区片综合地价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另一种是调整土地,要是村里有合适土地,就给被占地农户重新分配,保障其承包权益。
补偿流程是,村里先和被占地农户协商,告知占地情况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农户同意,就签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和金额。要是农户对补偿有异议,可让村里重新评估方案,也能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请求协调。没达成补偿协议,不能强行占承包地。
案情回顾:村里为修路需占用小许的少量承包地,在与小许协商补偿方案时,村里提出给予货币补偿,声称按被占土地原用途结合当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补偿金额。但小许认为补偿金额过低,要求村里重新评估,村里却坚持原方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不同意村里占用其承包地。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里修路占用承包地,即使是少量也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调整土地两种。村里提出货币补偿应依据规定结合多种因素确
定金额。小许对补偿有异议,村里应重新评估补偿方案。在未达成补偿协议前,村里不得强行占用小许的承包地。小许也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请求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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