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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未如约付工程款,能否进行索赔

时间:2026.09.25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878人
律师解析:
发包人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建设工程合同里,发包人有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就构成违约。
承包人能行使这些权利索赔。一是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若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算应付款时间;工程没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算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且价款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算应付款时间。二是承包人可和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能请求法院依法拍卖该工程。建设工程价款可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索赔时,承包人要收集相关证据,像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欠款凭证等,来证明发包人违约事实和自身损失情况。要是双方协商不成,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小胡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小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小胡多次催要无果,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小胡决定进行索赔。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有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小朱未如约支付构成违约。
2、小胡可行使索赔权利,一是要求小朱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因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二是小胡可与小朱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请求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3、小胡索赔需收集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竣工结算文件、小朱欠款凭证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或依合同约定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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