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人身侵权精选解答 > 撞人后对方要求赔误工费要怎么解决

撞人后对方要求赔误工费要怎么解决

时间:2026.09.24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48人
律师解析:
撞人后遇到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可按下面步骤解决。
要先确认对方是否存在误工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致人身损害的,需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方得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工作、因事故误工以及具体的误工损失金额。常见证据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误工证明等。
要是对方证据充分,赔偿金额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对方没有固定收入,就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要是对对方主张的误工费有异议,可以和对方协商,让其补充证据或重新核算金额。协商不成,可引导对方走法律途径,也就是让对方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审理判决。
处理这类问题,要保持理性客观,依据法律规定处理赔偿事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不慎撞到小胡,小胡要求小朱赔偿误工费。小朱对小胡提出的误工费金额存在异议,认为小胡可能并未产生实际误工损失,或者其主张的金额过高。小胡则坚称自己因事故受伤无法工作,产生了误工损失,并要求小朱按照自己提出的金额进行赔偿。双方就此陷入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小胡需提供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证据,以证明其有工作、因事故导致误工以及具体的误工损失金额。
2、若小胡证据充分,赔偿金额应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小胡无固定收入,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小朱对误工费有异议,可与小胡协商,要求其补充证据或重新核算金额。若协商不成,可引导小胡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审理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