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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

时间:2026.09.2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12人
律师解析:
合同部分履行和解除都得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
先说部分履行。要是合同明确约定能部分履行,那当事人就可以按约定做。要是没约定,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像合同标的是能分割的货物,部分交付不影响债权人整体使用,债务人就能部分履行。不过,因为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得由债务人承担。
再说合同解除,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能解除合同,也能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在这些情形下能行使: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随时解除,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未约定能否部分履行。小朱作为债务人,在不影响小李整体使用货物的情况下,决定部分交付货物,小李却要求小朱承担全部交付费用。此外,小何与小许签订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小何未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便解除合同,小许对此表示异议。

案情分析:

1、在小朱与小李的合同中,因合同未约定部分履行事宜,且小朱部分交付不损害小李利益,小朱可部分履行。但因部分履行给小李增加的费用,应由小朱负担,小李要求小朱承担全部交付费用不合理。
2、小何与小许的不定期合同,小何虽可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小何未提前通知便解除合同,小许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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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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