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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罪名能不能处罚两次

时间:2026.09.23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阅读:1102人
律师解析:
“一事不再罚”原则规定,一般情况下,同一个罪名不能处罚两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领域有类似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个犯罪行为经法院审判并判决后,通常不会就同一犯罪事实再次审判和处罚。不过,要是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证据,使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准确,就可能重新审判。但这不是对同一罪名简单重复处罚,而是依新情况处理。
当一个行为同时违反行政法和刑法,会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比如交通肇事行为,可能先遭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还会面临刑事处罚。这不是对同一罪名的两次处罚,而是不同性质的处罚。
要是遇到不确定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或“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处罚是否合法合理,为你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许因交通肇事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后,司法机关经调查认为小许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准备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小许认为自己已经因该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应再受到刑事处罚,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这里小许面临的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不同性质的处罚,并非对同一罪名的简单重复罚款。
2、“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刑事领域通常指对同一犯罪事实不再重复审判处罚,但交通肇事案中,小许先受行政处罚,后因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不属于对同一罪名简单的重复处罚,而是基于不同法律性质的处理,所以司法机关对小许进行刑事处罚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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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合同事务张雯雯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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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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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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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张雯雯律师,女,1988年生,法学硕士。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个人发表2篇学术论文由CNKI中国知网收录。硕士毕业后于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执业,担任主任助理及律师,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2016年12月加入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12月作为总所派驻至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瑞丽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2025年5月作为总所派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盈江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 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期间,参与协调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受邀至三台乡政府、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州**宣传部、芒市总工会、芒市妇联、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场法律宣传讲座。 2019年9月25日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2019年5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6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 2)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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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雯雯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云南德宏,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313473201,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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