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精选解答 > 哪些情形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哪些情形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时间:2026.09.23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228人
律师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像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暴力犯罪,且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一般不得取保候审。这类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可能继续危害社会。
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未在规定时间报告,传讯时未及时到案等,情节严重的,也不得取保候审。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用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同样不得取保候审。累犯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大;犯罪集团主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主观恶性深;自伤、自残逃避侦查表明不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社会危险性大,都不适合取保候审。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若对能否取保候审存在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解答。

案情回顾:

小胡因涉嫌绑架罪被警方逮捕,其犯罪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且根据证据显示,他极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侦查过程中,小胡试图通过自伤的方式逃避侦查。小胡的家属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遭到了拒绝,家属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应该给予小胡取保候审的机会。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且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取保候审。小胡涉嫌绑架罪,情节恶劣,符合此情形。
2、小胡通过自伤办法逃避侦查,表明其不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也不适合取保候审。所以司法机关拒绝其家属的取保候审申请是合理合法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鞍山刑事辩护李吉强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931 执业3
专长:

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

律所:

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荣誉:

第四届年度新锐先“蜂”等 2项荣誉

电话:

13998016542

律师简介:案件无大小,影响的都是人生,所以需要用120分的精力去完成100分的工作

更多>
李吉强律师,已执业3年,执业地区为辽宁鞍山,认证执业律所是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998016542,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