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放弃诉求后其他
诉讼人获赔,自己能不能参与分配,得看具体情况。
先说必要共同诉讼,这类诉讼里各
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权利义务紧密相连。像
共同侵权赔偿案,多个
受害人一起
起诉侵权人,要是其中一人放弃诉求,这就相当于处分了自己的权利,一般就不能参与其他诉讼人获赔款的分配。毕竟放弃诉求就意味着不再主张那部分权益,法院也不会把原本属于他的份额再分给他。
再看普通共同诉讼,各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相互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这种情况下,一人放弃诉求不影响其他诉讼人的
赔偿主张。放弃诉求的人自然不能参与其他诉讼人获赔款项的分配,因为他们的诉讼是相对独立的。
另外,要是放弃诉求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存在被
欺诈、
胁迫等情况,当事人能在法定期间内,通过
申请再审等方式撤销放弃诉求的意思表示,然后重新参与赔偿分配。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因共同
侵权赔偿纠纷起诉侵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小朱放弃了诉
讼诉求。最终,小李和小胡获得了侵权人的赔偿。小朱随后要求参与赔偿款的分配,与小李、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此为必要共同诉讼,三人诉讼标的共同,权利义务紧密关联。小朱放弃诉求视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一般不能再参与小李和小胡获赔款的分配,因其放弃诉求即不再主张该部分权益。
2、若为普通共同诉讼,三人诉讼标的属同一种类,权利义务相互独立。小朱放弃诉求不影响小李和小胡获赔,小朱自然不能参与赔偿款分配。
3、若小朱放弃诉求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形,小朱可在法定期间内通过申请再审等方式撤销放弃诉求的意思表示,重新参与赔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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