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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里人死亡可拿到多少赔偿

时间:2026.09.21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45人
律师解析:
拘留所里人死亡,赔偿要区分不同情形。
要是被拘留人员正常因病死亡,国家会按有关规定适当赔偿。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还有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可能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要是拘留所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导致被拘留人死亡,就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赔偿项目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总额是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要支付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到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给到死亡时。
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当地经济水平、死者具体情况等实际情况确定。家属可以和相关部门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何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在拘留所。期间,小何突发疾病死亡。小何家属认为,小何虽有疾病,但拘留所未及时送医治疗,存在失职,应按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导致死亡进行国家赔偿。而拘留所则认为小何是正常因病死亡,应按正常因病死亡的规定给予适当赔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何确为正常因病死亡,根据相关规定,应赔偿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支付死亡赔偿金,依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还可能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2、若经调查认定是拘留所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小何死亡,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成年人给付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给付至死亡时止。最终赔偿数额需结合当地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家属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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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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