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受理范围精选解答 > 起诉撤案后是否还能再次起诉

起诉撤案后是否还能再次起诉

时间:2026.09.21 标签: 诉讼仲裁 受理范围 阅读:1168人
律师解析:
起诉撤案后能不能再次起诉,得分情况。
先说民事案件。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受理。不过,如果属于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就另当别论。比如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再说刑事案件。要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能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之后自诉人以同一事实再次起诉,法院会受理。但要是因证据不足撤诉,得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法院才会受理。要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撤销已立案的案件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的,要重新立案侦查
总之,起诉撤案后大多能再次起诉,但得符合相应条件。具体要结合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胡民事纠纷后又撤案,之后想再次起诉。小朱不确定是否能再次起诉。同时,小静自诉小许的刑事案件撤案后也准备再次起诉。小何所在的公诉案件被公安机关撤案,他们也在考虑是否能重新启动。

案情分析:

1、在民事案件中,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小朱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一般应受理,但存在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除外,如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在刑事案件中,小静作为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撤诉,之后以同一事实起诉,法院应受理;若因证据不足撤诉,需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起诉,法院才会受理。对于小何所在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撤案后,若发现新事实或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