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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不可以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时间:2026.09.2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单位不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主体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该罪指的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司法实践里,这种行为会严重干扰司法秩序,让司法机关难以查明案件事实,影响司法公正。
要是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决定实施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单位本身不会构成此罪。不过,参与实施该行为的自然人,如果符合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比如主观上是故意的,客观上实施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这些自然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单位无法成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但相关自然人可能会因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若遇到此类情况,相关人员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争取合法的处理结果。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单位因涉及一起民事案件,单位负责人小何决定集体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司法机关发现了该单位的这一行为。小许认为单位应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而单位其他人员则认为单位不构成此罪。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自然人,并非单位,所以单位本身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本案中虽然单位集体决定实施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但单位不构成此罪。不过参与实施该行为的自然人,若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些自然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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