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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完成,债务人该做些什么

时间:2026.09.1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69人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完成,债务人要注意这些事。
债权转让得通知债务人,没通知的话,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所以债务人得知晓债权转让的事实,收到通知后,要明确新债权人是谁。
债权转让生效,原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就到了新债权人手里。债务人要按原债务合同约定,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像支付欠款、交付货物等。
要是原债权人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能向新债权人主张,可拒绝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
若债务人对原债权人有债权,且该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债务人能向新债权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像还款记录、交付证明等,用来证明自己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防止日后出现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将对小胡的债权转让给小李。小胡一开始不知债权已转让,继续向小朱还款。小李知晓后要求小胡向自己履行债务,小胡认为自己已还款不应再还。小胡还提出小朱之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以此抗辩拒绝向小李履行全部债务,且小胡对小朱也有到期债权,主张进行抵销。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小朱未及时通知小胡,小胡向小朱还款并无过错,但收到通知后应向新债权人小李履行债务。
2、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可向新债权人主张,小胡以小朱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为由抗辩拒绝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符合法律规定。
3、若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且先于或同时到期,可向新债权人主张抵销,小胡的主张合理。
4、小胡应保留好履行债务的相关凭证,避免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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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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