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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跟损害赔偿金能不能进行抵销

时间:2026.09.1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货款与损害赔偿金在一定条件下能抵销。抵销分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
法定抵销有条件限制。一是双方互负债务且互享债权;二是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三是双方债务均已到清偿期;四是双方债务都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若货款和损害赔偿金都是金钱债务,标的物种类相同,且双方债务到期、无不能抵销情形,一方可主张法定抵销。比如一方欠另一方货款,另一方因某些事要支付对方损害赔偿金,满足条件就能法定抵销。
约定抵销更灵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便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也能抵销。这意味着,就算货款和损害赔偿金性质有差异,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能抵销。
但有些情况不能抵销,像依照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比如人身损害赔偿债务,一般不能和货款抵销。所以,判断货款和损害赔偿金能否抵销,要依据具体情况看适用法定抵销还是约定抵销。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胡购买货物,欠下小胡一笔货款。同时,小胡因操作失误损坏了小朱的物品,需向小朱支付损害赔偿金。小朱认为双方债务均为金钱债务,且都已到期,主张法定抵销货款与损害赔偿金。但小胡觉得自己的损害赔偿金是因人身损害导致(实际并非),不同意抵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法定抵销需满足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债务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小朱和小胡的货款与损害赔偿金均为金钱债务,若都已到期且不存在不能抵销的情形,小朱可主张法定抵销。
2、约定抵销更为灵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使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也可抵销。若小朱和小胡能达成合意,也可进行抵销。但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债务通常不能与货款抵销,本案中小胡的损害赔偿金并非人身损害赔偿债务,小胡以人身损害为由不同意抵销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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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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