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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去一年,家庭费用怎么来算

时间:2026.09.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已不存在。涉及过去一年家庭费用计算时,要区分费用性质。
要是费用属于离婚前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夫妻共同承担。共同债务一般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产生的,像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费用。这类债务通常由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没处理的话,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确定分担比例。
如果是一方在离婚后为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支出费用,双方有子女抚养费用约定的,就按约定执行;没约定的,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费用可以定期给,有条件的也能一次性给。
若费用是一方离婚后为自己生活支出的,属于个人费用,由个人承担。
要是双方对家庭费用计算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收集相关费用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在计算过去一年家庭费用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过去一年孩子的教育费用属于离婚前夫妻共同债务,小丽应分担一半;而小丽觉得这是离婚后自己为孩子支出的费用,应由小朱按约定支付抚养费,不应再分担。双方就费用性质及分担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若该教育费用是离婚前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因为这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离婚时未处理,双方可协商或诉讼确定分担比例。
2、若该费用是离婚后小丽为子女教育支出,且双方有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约定,应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3、双方就家庭费用计算无法达成一致,可收集相关费用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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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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