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务人给付不能清偿全部
债务时,处理途径分两种情况。
如果债务人是
企业法人,适用
破产程序。
债权人或债务人能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对企业资产清理、评估和变价。管理人按法定顺序
清偿债务,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清偿职工
工资等劳动债权、欠缴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要是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如果债务人是自然人,我国没有
个人破产制度。债权人可
向法院起诉,获得生效判决后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债务人财产状况,查封、扣押、冻结其名下房产、车辆、存款等,依法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等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可随时
申请恢复执行。同时,债务人可能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受限。
案情回顾:小胡向小许借款50万元,到期后小胡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小胡经营一家企业,小许认为应走破产程序偿债,小胡却觉得不应破产,双方产生争议。小许遂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小胡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
案情分析:1、由于小胡是企业法人,依据相关法律,债权人小许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价。
2、管理人将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欠缴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