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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金该怎么计算

时间:2026.08.27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74人
律师解析:
迟延履行金有两种情况。
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方面,按法律规定,若被执行人没在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算法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算,若文书没确定给付该利息,就不计算。
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方面,被执行人没在指定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不管有无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要支付迟延履行金。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受到的损失;没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计算迟延履行金,要从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届满次日起算,到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为止。要是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相应部分的迟延履行金算到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胡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胡需向小许支付一定金额款项。判决生效后,小胡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小许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双方产生争议。小胡认为应按自己理解的方式计算,小许则要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计算。

案情分析:

1、小胡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适用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一般债务利息,按其确定方法计算;未确定则不予计算。
2、迟延履行金应从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算,至小胡履行完毕之日。若小胡分次履行,相应部分的迟延履行金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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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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