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给情人花的5万元能否要回,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这5万元是恋爱日常消费,像吃饭、看电影的支出,属于一般赠与,通常要不回来。这类消费是为增进感情,有社交属性,法律上算无偿赠与,钱给出去赠与行为就完成,不能撤销。
要是这5万元是以
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类似
彩礼性质,分手没结婚,就能要求返还。
要是这5万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经配偶同意就给了情人,配偶有权让情人返还。夫妻对
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需要处分财产,得另一方同意。擅自给情人钱侵犯了配偶
财产权益,赠与行为无效,配偶能走法律途径要回全款。
所以,能不能要回这5万元,要综合款项性质、来源等因素判断。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
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丽发展为情人关系,小何陆续给小丽转了5万元。小何的配偶小静发现后要求小丽返还这5万元,小丽认为部分钱是恋爱期间日常消费支出不应返还。小何则称其中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且这5万元是
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小丽全部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这5万元是恋爱期间日常消费支出,属于一般赠与,一旦交付不能撤销,通常不能要回。但本案中这5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何未经小静同意擅自赠与小丽,侵犯了小静财产权益。
2、若这5万元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未结婚的情况下可要求返还。小静作为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有权要求小丽返还全部款项。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