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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涉及什么刑事犯罪行为

时间:2026.08.2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伪证涉及两个罪名,分别是伪证罪,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伪证罪发生在刑事诉讼中,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针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目的是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该罪侵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主观上是故意,且有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也是在刑事诉讼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帮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此罪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主观方面同样为故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伪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遇到伪证情况,当事人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保留相关证据,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以维护司法公正和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盗窃被起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小丽为了帮助小朱脱罪,故意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证明。同时,小朱的辩护人小胡为了使小朱获得轻判,帮助小朱毁灭了部分关键证据。这一行为被司法机关察觉,引发了法律纠纷

案情分析:

1、小丽的行为构成伪证罪。她作为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且主观上具有故意,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
2、小胡的行为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他作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主观上是故意的,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人都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若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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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辩护王战军律师 已认证
4.9分 服务3092 执业8
专长:

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荣誉:

2025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等 3项荣誉

电话:

15826055108

律师简介:个人简介:王战军律师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针对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开展了系统研究。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能够更为敏锐地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其系统的研究、鲜明的办案理念以及一定数量的成功案例,彰显了其极强的专业能力。所代理的案件曾被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采访报道。 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奉为执业的准则与不变的初心。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以及家庭的悲欢,所以从不拘泥于刻板的程式。相反,善于运用灵活多元的法律策略与沟通艺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竭力构建最坚实的防线,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堪称当事人权益的忠诚守护者。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一丝不苟、寸土必争;同时,也是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展现出敬业精神、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强大的辩护能力。这份坚定的立场与卓有成效的辩护,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也在同行与业界中积累了扎实而良好的口碑。 此外,还参与了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等媒体节目,担任嘉宾律师,并通过电视普法栏目扩大法律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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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战军律师,已执业8年,执业地区为重庆江北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82605510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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