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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诈骗行为有哪些表现

时间:2026.08.19 标签: 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阅读:1154人
律师解析:
民事诈骗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常见表现有:
虚构事实,即行为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像商品交易里,夸大产品性能、功效,把普通产品吹成有特殊功能的产品,诱使消费者购买。
隐瞒真相,也就是隐瞒对对方有重大影响的真实情况。例如房屋买卖中,卖方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产权纠纷等,使买方在不知情时签订合同
假冒身份,即冒充具有特定身份或资格的人进行欺诈。比如冒充知名专家、学者推销产品,利用人们对专家的信任骗取钱财。
虚假承诺,作出无法兑现的承诺来获取对方信任。比如商家承诺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有高额返利,实际上却不兑现。
民事诈骗和刑事诈骗不同,一般不涉及犯罪。不过,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还能要求欺诈方承担赔偿损失民事责任。若遭遇民事诈骗,受欺诈方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市场上售卖一款普通保健品,他向消费者小丽吹嘘该保健品具有治疗多种疾病的特殊功效,小丽信以为真购买了该产品。交易完成后,小丽发现该保健品并无宣传的功效,认为小朱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小朱则认为自己只是正常推销,拒绝退款。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商品交易中,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夸大产品性能、功效,把普通保健品吹嘘成具有治疗多种疾病的特殊产品,诱使小丽作出错误的购买意思表示,属于虚构事实的民事诈骗行为。
2、小丽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欺诈实施的购买保健品的民事法律行为,并要求小朱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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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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