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名誉毁谤精选解答 > 侮辱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侮辱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时间:2026.08.17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232人
律师解析:
侮辱罪通常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不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下面讲讲侮辱罪的立案标准
行为对象方面,侮辱行为得针对特定的人,这个人可以是一个,也能是几个,但得具体、明确。
行为方式包含多种。有暴力侮辱,就是用强制方法损害他人人格尊严;言语侮辱,即使用污秽、恶毒话语辱骂他人;文字侮辱,像书写、张贴、传阅有损他人名誉的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标语等。
情节严重是侮辱罪重要的立案条件。一般手段恶劣算情节严重,比如当众把粪便塞入他人口中;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也算,像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多次实施侮辱行为同样属于情节严重。
要是被害人遭遇侮辱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像现场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聊天记录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是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琐事发生矛盾,小朱怀恨在心。一天,小朱在多人聚集的商场当众用污秽、恶毒的话语辱骂小胡,还张贴了写有诋毁小胡名誉话语的大字报。小胡精神受到极大刺激,整日精神恍惚。小胡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侮辱罪,而小朱觉得自己只是发泄情绪,不构成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侮辱行为针对特定的小胡实施,符合侮辱罪行为对象的要求。
2、小朱采用言语辱骂和张贴大字报的方式侮辱小胡,属于侮辱罪的行为方式。
3、小朱在商场当众辱骂且张贴大字报,手段恶劣,还导致小胡精神受到极大刺激,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因此,小胡可收集现场证人证言、大字报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