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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债务问题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6.08.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67人
律师解析:
婚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之分,处理办法不一样。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就由负债一方独自清偿。
处理婚姻债务,得先确定债务性质。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承担方式。协商不成,可走诉讼途径。诉讼中,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符合共同债务条件。同时,大家要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别承担不该承担的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20万元,借条上只有小朱的签名。借款后,小丽对该借款并不知情。后来小朱无法偿还债务,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小丽认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诉讼解决。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性质需依据法律规定。若该债务是小朱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小胡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则为小朱个人债务。
2、在诉讼中,小胡作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若小胡无法举证,小丽无需承担该债务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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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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