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三万元以上,会被
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上,是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指利用职权和与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像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
司法实践里,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不光看数额是否达
立案标准,还要综合考虑
行为人的
主观故意、行为方式等因素。要是行为人因过失占有单位财物,通常不构成此罪。
另外,具体的数额标准会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而有差异。如果遇到具体的职务侵占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这样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负责经手公司财物。他
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一笔5万元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对小朱进行调查,小朱承认是自己所为,但称是一时疏忽并非故意。公司认为小朱构成职务侵占,而小朱认为自己是过失行为,不构成
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职务侵占罪要求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小朱作为财务人员,利用经手公司财物的便利将5万元资金转至自己账户,数额已达立案标准。
2、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综合考虑主观故意等因素,小朱虽称是疏忽,但从其将资金转至自己账户的行为来看,难以认定为过失。所以小朱的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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