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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并有孩子的情形属不属于重婚

时间:2026.08.16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967人
律师解析:
已婚并有孩子,不直接等于重婚。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它有两种形式:
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和他人登记结婚。
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没和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要是孩子是和合法配偶所生,肯定不算重婚。就算孩子是和别人生的,没满足重婚构成要件,也不构成重婚。例如,只是和别人发生婚外情生了孩子,没和对方登记结婚,也没以夫妻名义生活,就不构成重婚。
判断是否重婚,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来,不能只看已婚并有孩子。要是发现疑似重婚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像结婚登记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明等,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合法夫妻,育有一个孩子。后来小朱与小胡产生婚外情,小胡也生下了小朱的孩子。小丽发现此事后,认为小朱构成重婚,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小朱则称自己虽与小胡有孩子,但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

案情分析: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表现形式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2、本案中,小朱虽与小胡育有孩子,但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满足重婚的构成要件,因此小朱不构成重婚。若小丽认为小朱构成重婚,需收集结婚登记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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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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