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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被侵犯,是哪些行为所致

时间:2026.08.14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180人
律师解析:
著作权被侵犯的行为分两类。
第一类是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把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发表;没参加创作却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未经许可用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等方法使用作品,或用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使用他人作品该支付报酬却没支付。
第二类是除承担民事责任,还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这类可能被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像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出版他人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制品或传播其表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传播其制品。
著作权被侵犯时,权利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比如先和侵权方协商,看能否达成赔偿等协议;协商不成可以找相关机构调解;也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申请仲裁;还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创作了一部小说,小胡未经小朱许可,将该小说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在网络平台上,还对内容进行了歪曲篡改。小朱发现后,认为小胡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小胡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但小胡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未经小朱许可发表其作品,还歪曲篡改作品,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小朱有权要求小胡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若小胡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可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小朱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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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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