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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拒执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6.08.1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26人
律师解析:
拒执罪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下面说一下它的构成条件。
先说主体,这是一般主体,通常是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单位也能成为这个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是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有执行判决、裁定的义务,却故意不执行。
客体方面,这个罪侵犯的是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一旦生效,就有法律强制力,相关当事人必须执行。
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而且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指的是根据查实的证据,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情节严重”包括几种情况,比如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如果符合上面这些条件,就会被认定构成拒执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是遇到相关情况,当事人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胡需向小朱支付赔偿款。判决生效后,小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故意将名下房产无偿转让给其亲属,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小朱向法院反映情况,认为小胡的行为构成拒执罪。

案情分析:

1、主体上,小胡是有义务执行法院判决的人,符合拒执罪的主体条件。
2、主观方面,小胡明知自己有执行判决的义务,却故意将房产无偿转让,表现出故意拒不执行的主观故意
3、客体上,小胡的行为侵犯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法院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他却不执行。
4、客观方面,小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无偿转让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符合拒执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综上,小胡构成拒执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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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晟律师,已执业7年,执业地区为新疆巴音郭楞,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69934391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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