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专利精选解答 > 放弃专利权后,该专利究竟归谁

放弃专利权后,该专利究竟归谁

时间:2026.08.10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1034人
律师解析: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后,专利进入公有领域,不再归特定主体所有。专利权本身是有期限的独占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后,就不再拥有该专利的独占实施权等相关权利。
依据法律,专利进入公有领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能自由使用该专利技术,既不用经原专利权人许可,也不用付费。
放弃专利权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书面声明放弃,即专利权人书面告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放弃专利权。另一种是不按规定缴纳年费,致使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这在法律效果上和主动放弃一样。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专利在放弃前已有有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仍能按约定实施该专利技术。不过,这并不影响专利进入公有领域的事实,被许可人只是依合同获得一定期限的实施权。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小朱因自身业务调整,决定放弃该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放弃。小胡此前与小朱签订了该专利的实施许可合同且合同尚在有效期内。小朱放弃专利权后,小许认为该专利已进入公有领域,自己可以自由使用,无需经过任何人许可,而小胡则认为自己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该专利有实施权利,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专利权具有期限性,小朱主动放弃专利权后,该专利依法进入公有领域,任何单位或个人可自由使用,无需原专利权人许可和付费。小朱通过书面声明放弃,符合法律规定的放弃方式。
2、虽然专利进入公有领域,但小胡与小朱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有效期内,小胡有权按合同约定实施该专利技术。小许不能因专利进入公有领域而侵犯小胡基于合同获得的实施权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