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两个人都到场吗
时间:2026.08.06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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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需两人都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要签书面
离婚协议,且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有严格程序。先是双方共同去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提交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
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接着有三十日冷静期,期间只要一方反悔,就能撤回
离婚申请。冷静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双方还得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
离婚证。
这一系列程序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因为
离婚涉及当事人重大人身关系,需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共同参与。要是一方不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没办法核实双方是否
自愿离婚,也无法确定双方对子女
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
协商一致,也就不能为其
办理离婚登记。
所以,两人都到场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若想协议离婚,双方一定要按程序共同到场办理。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小朱却在申请
离婚登记当天因突发急事无法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小丽独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以一方未到场为由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小丽认为自己和小朱已签好协议,应给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小朱未到场,不符合协议离婚需双方亲自到场的程序要求。
2、协议离婚有严格程序,从申请到冷静期再到申请发离婚证,都要求双方共同参与。一方不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无法核实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对相关事项是否协商一致,所以不能为小丽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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