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判定夫妻
分居后所欠
债务是否需共同偿还,要看债务性质。
要是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像一方为子女教育、
家庭成员医疗等支出产生的,按照《
民法典》规定,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得共同偿还。就算夫妻分居,另一方的偿还责任也不能免除。
如果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
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是
共同债务。比如一方在分居期间投资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负债务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要是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就用夫或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
所以,判定分居后债务是否共同偿还,关键在于债务用途以及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
构成要件。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收集好债务用途相关
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婚后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期间,小朱为孩子缴纳学费欠下一笔债务,小丽认为分居后债务不应共同偿还;同时小朱投资经营产生另一笔债务,小丽主张此为小朱
个人债务。双方就这两笔债务是否需共同偿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为孩子缴纳学费所欠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依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分居,小丽也需共同偿还。
2、小朱投资经营所负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共同债务;若不能证明,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夫妻对财产有约定且相对人知道该约定,以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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