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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时间:2026.08.01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050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清算财产分配顺序。
先支付清算费用,这是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开支,像清算人员报酬、办公费等都属于此类。
接着要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职工权益受法律重点保护,工资是职工劳动所得,社保保障职工社会保障权益,法定补偿金是对职工因公司清算可能失业等情况的补偿。
之后需缴纳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公司依法纳税是义务,清算时要先清偿税款。
最后清偿公司债务,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各类债务都要在此时偿还。
公司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还有剩余的,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要注意,清算期间公司虽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能分配给股东。若清算组违法分配公司财产,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小许、小胡和小丽三人共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公司决定进行清算。清算过程中,小许认为应先将部分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再进行其他清偿;而小胡和小丽则坚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清算时财产分配有明确顺序,应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接着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公司债务。小许提出先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若清算组违法分配公司财产,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以小胡和小丽的主张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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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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