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夫妻欠债离婚协时议可以商量好一个人承担吗

夫妻欠债离婚协时议可以商量好一个人承担吗

时间:2026.08.0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夫妻欠债时,在离婚协议里能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不过,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法律约束力,没法对抗债权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要是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这是夫妻内部的约定。债权人主张债权时,还是能要求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债务。要是一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离婚协议约定的份额,能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般来说,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像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通常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总之,离婚协议虽能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不能免除另一方对债权人的偿还责任,承担债务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后来两人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所有债务由小朱承担。一段时间后,债权人小胡找到小丽要求偿还债务,小丽认为债务已约定由小朱承担,不应再找自己。小胡则坚持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小朱和小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小朱承担,这只是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小胡,所以小胡有权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承担债务。
2、若小丽承担了超出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份额,她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小朱追偿。同时,若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