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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第三者生小孩是否属于重婚罪

时间:2026.08.01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405人
律师解析:
和第三者生小孩,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指有配偶还重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跟其结婚。法律认定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就是前一段婚姻没解除,又和别人办了结婚登记;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段婚姻没结束,又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要是只是和第三者生了小孩,但没办结婚登记,也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不构成重婚罪。像双方只是有婚外情且生了孩子,各自过各自的生活,没对外说自己是夫妻,就很难认定为重婚。
不过,要是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生了孩子,还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也觉得他们是夫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而且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胡发生婚外情,并育有一小孩。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构成重婚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小朱则称自己虽与小胡有孩子,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含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形。仅与第三者生小孩,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不构成重婚罪。
2、若小朱与小胡只是发生婚外情并生育子女,各自生活,未对外宣称是夫妻,难以认定为重婚。但如果他们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就可能构成重婚罪,此时小丽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小朱刑事责任,且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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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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