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全市优秀律师等 12项荣誉
18106355657
律师简介:杨子兴律师:以法为刃护正义,以心为民守初心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 这句铿锵誓言,是杨子兴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十余载的不变坚守,更是他刻进执业生涯的精神坐标。作为中共党员、聊城顶尖法律实务专家,他始终以专业为基、以民生为本,用精湛学识破解疑难困局,用责任担当守护百姓权益,成为业界认可、群众信赖的 “法律守护者”。 专业深耕:多维履职,铸就行业标杆 杨子兴律师现任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身兼聊城市委、市政府及莘县、冠县、东昌府区等多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同时执掌聊城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聊城政法委涉法涉诉值班律师等多重关键职务。 2009 年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后,他于 2010 年入职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十余年来累计代理案件千余起,将扎实的法学理论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深度融合。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以精准辩护打破困局,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领域,他凭专业研判化解企业风险;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领域,他用温情服务化解矛盾,每一个案件都彰显着 “精益求精” 的专业追求。 为民初心:普法先行,架起法治桥梁 “普法为民、服务百姓” 是杨子兴律师始终秉持的执业初心。2011 年起,他主动在聊城各辖区县贴吧开设免费法律咨询贴,用通俗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多次作客聊城电视台 “民生面对面”“法律讲堂”、聊城新闻综合广播 “法治时空” 等栏目,以案说法解读法律难题,让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他主动入驻社区担任 “平安***”,直面群众矛盾纠纷,用耐心细致的调解化解邻里隔阂;作为聊城市民代表,他倾听民生诉求,搭建法律与群众的沟通桥梁,真正让法律贴近生活、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诠释 “法律为民” 的深刻内涵。 荣誉见证:匠心筑梦,彰显责任担当 十余载深耕不辍,杨子兴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服务精神赢得广泛赞誉。他先后斩获 “全市优秀律师”“优秀仲裁员”“优秀法律顾问”“最值得信任律师” 等多项行业殊荣,获评律所 “业务精英”“优秀合伙人”,更收到当事人跨地域送来的 “彰显法律权威,维护社会正义” 锦旗,每一份荣誉都是对他坚守初心的最佳印证。 从政府法律顾问到企业法律智囊,从法庭上的精准辩护到社区里的普法宣讲,杨子兴律师始终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的坚守,在法律道路上步履不停。 服务邀约 杨子兴律师携专业法律顾问团队,竭诚为您提供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用专业守护权益,用初心践行正义。
更多>
若对方不拿出一份合同,可先友好沟通,明确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并说明合同的重要性。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双方交易往来的聊天记录、邮件、付款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若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该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不过,若租赁房屋用于居住,承租人继续使用且出租人无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当口头协议不成立时,若能证明一方存在过错并导致对方受损,受损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无过错,因协议不成立产生的费用等损失,由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此外,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已交付商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地点确定;无约定时,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则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履行地。

一般情况下,有公章的合同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签订人通常无需担责。依据《民法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并盖公章,合同对其发生效力。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签订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且相对人知情,除被追认外,签订人要对相对人损失担责;若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相关组织利益,也可能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