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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夫妻财产共有吗

时间:2026.07.2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67人
律师解析:
我国夫妻财产有共有和个人所有两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在此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算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当然,也存在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这些都归个人所有。
还有另一种情况,夫妻能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比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总结来说,弄清楚财产归属很重要。若是涉及财产纠纷,首先确认财产性质是共同还是个人。若不确定,可查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双方也可通过书面约定避免日后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因创作小说获得一笔知识产权收益,小丽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平等处理权。但小朱觉得这是自己创作所得,应归个人所有。同时,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小丽认为婚后该房产也应算共同财产,小朱则坚持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朱婚后创作小说获得的收益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平等处理权。
2、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小朱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小丽认为婚后变为共同财产的主张不成立。另外,若夫妻双方有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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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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