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刚装修好的房子遇到
拆迁,一般是能拿到
赔偿的。依据《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要给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而装修属于房屋价值一部分。
装修补偿通常按以下方式确定:一是评估机构评估装修价值,会综合考虑装修材料、工艺、使用年限等,算出装修现有价值;二是若拆迁方和被征收人能
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补偿;三是被征收人若对评估结果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意见,还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但要注意,如果是在征收范围确定后才进行装修,就拿不到补偿了。因为规定明确,征收范围确定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搞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者改变
房屋用途等想多拿补偿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违规操作就没有补偿。大家遇到拆迁涉及装修补偿时,要多留意这些规定,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案情回顾:小朱的房子刚装修好就面临拆迁。拆迁方认为装修是在征收范围确定后进行的,不予补偿;小朱则觉得自己并不知晓征收范围已确定,且装修花费了大量资金,应得到补偿。双方就装修补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屋装修属于房屋价值一部分,通常应给予补偿。
2、若装修行为是在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属于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按规定不予补偿。本案中需确定小朱装修时间是否在征收范围确定之后,若在之后,拆迁方不予补偿合理;若在之前,小朱应获得装修补偿,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或双方协商确定
补偿金额,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小朱可申请复核评估和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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