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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犯罪是否要进行精神损失赔偿

时间:2026.06.1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989人
律师解析:
1.交通肇事构成犯罪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按法律,因人身或财物受犯罪侵犯致物质损失,可提附带民事诉讼,但精神损失赔偿请求法院不受理。
2.受害人刑事诉讼结束后,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侵权人过错、侵害手段等情节,侵权后果、获利情况、赔偿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不慎与小李的车辆相撞,导致小李受重伤,经认定小朱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小李除要求物质损失赔偿外,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小朱认为不应赔偿精神损害部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最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仅支持了小李的物质损失赔偿请求。刑事诉讼终结后,小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赔偿,但因受到犯罪侵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不支持小李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是合法的。
2、受害人在刑事诉讼终结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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