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毒品辩护精选解答 > 投毒给别人怎么判定自首

投毒给别人怎么判定自首

时间:2026.06.08 标签: 刑事辩护 毒品辩护 阅读:1291人
律师解析:
1.投毒判定自首有两个条件。自动投案:投毒后主动向公检法等机关、单位、基层组织或相关人员投案;因病伤等委托他人或信电投案也算;因形迹可疑被问后主动交代罪行也属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罪行:要如实交代投毒主要事实,共同犯罪需供述同案犯
3.投案后逃跑、只说次要罪行隐瞒主要罪行的,不算自首。

案情回顾:

小朱因与小胡发生矛盾,心生怨恨,遂向小胡的食物中投毒。投毒后,小朱内心十分惶恐。后在家人的劝说下,小朱准备去公安机关投案。但在去的途中,小朱遇到巡逻警察,警察因小朱形迹可疑对其进行询问,小朱便主动交代了自己投毒的罪行。然而,在后续调查中,警方发现小朱只交代了部分投毒情况,隐瞒了一些关键细节。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罪行未被发觉时,仅因形迹可疑被警察询问后主动交代投毒罪行,符合自动投案中“罪行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询问教育后主动交代投毒罪行”这一条件。
2、但小朱没有如实交代投毒的主要犯罪事实,隐瞒了关键细节,不符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要求。因此,小朱不能被认定为自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