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真不知情参与几百万洗钱,不构成洗钱罪,因为此罪主观上需故意。也就是得明知是特定
犯罪所得及收益,还去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才行。
2.若有
证据证明完全不知情,缺
犯罪故意要件,不用担
刑责。但
司法机关认定或推定其知情,就可能犯罪。
3.几百万洗钱属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罚金。涉事应尽快找律师,收集不知情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朋友小李的介绍下参与了一些资金流转工作,涉及金额达几百万。后来司法机关调查发现这些资金是特定犯罪所得,认定小朱的行为属于洗钱。但小朱称自己对资金来源完全不知情,是在正常帮忙。而司法机关认为小朱应当知情或存在推定知情的情况,双方就小朱是否构成洗钱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洗钱罪主观方面需为故意,即明知是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仍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若小朱确实不知情,缺乏犯罪故意这一
构成要件,不应承担
刑事责任。
2、若司法机关认定小朱应当知情或推定其知情,则小朱可能构成洗钱罪。因其洗钱数额几百万属情节严重,依法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实践中需结合多种因素判断小朱是否知情,小朱应尽快委托律师收集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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