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13岁实施
故意伤害,一般不用负
刑事责任,但
致人死亡、以特别残忍手段致重
伤残疾且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核准追诉需担责。
2.
量刑按规定,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三到十年;致人死亡或手段残忍致重伤残疾的,判十年以上,甚至
死刑。
3.对13岁
犯罪者应从轻或
减轻处罚。
4.未满十六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
监护人管教,必要时实施专门矫治教育。
案情回顾:13岁的小朱与同学小胡发生争吵,冲动之下小朱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小胡重伤。小胡家长要求追究小朱刑事责任,而小朱家长认为小朱未满16周岁不应负刑事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13岁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本案未达到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程度,所以小朱通常不负刑事责任。
2、依据法律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小朱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对小朱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若小朱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但因其是13岁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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