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规培期
辞职,
违约金计算先看规培协议。若协议有明确算法,按约定来,但不能明显有失公平。
2.违约金可能涉及单位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单位提供费用进行技术培训,可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不超培训费用及未履行服务期应分摊费用。
3.协议没约定或约定不清,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
仲裁或
诉讼,由相关机构依实际成本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参加某单位规培,在规培期间提出辞职。单位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不应支付。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规培协议中对违约金的约定不明确。小朱觉得单位要求的金额过高,而单位称其为小朱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小朱应承担相应违约金。双方协商无果,矛盾升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且数额不得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及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费用。在此案中,单位为小朱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小朱在规培期内辞职,存在违约可能。
2、由于规培协议对违约金约定不明,双方可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一方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由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实际培训成本等因素判定违约金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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