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土地使用权补偿:出让取得的按剩余年限和市场价补偿,划拨取得的可能无补偿。
2.厂房重置成新价:按重建相同厂房费用结合成新率评估。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经营状况和停产期限计算。
4.搬迁费:包括设备、原材料运输及调试安装费。
补偿数额依具体情况评估,可找专业机构评估后与
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复议或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着一家厂子,因城市规划需要面临拆迁。拆迁方提出的补偿方案中,土地使用权方面,小朱的厂子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拆迁方认为无
土地补偿费用;厂房重置成新价按较低成新率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计算标准小朱认为过低;搬迁费也未涵盖设备调试安装费。小朱对该补偿方案不满,遂与拆迁方协商。但双方分歧较大,协商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关于土地使用权补偿,若厂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根据规定可能确实无土地补偿费用,但需依照相关
法规和政策明确。
2、厂房重置成新价应结合实际情况,以重新建造与原厂房结构、面积等相同的厂房所需费用,结合合理的成新率来评估确定,拆迁方按较低成新率评估可能不合理。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要根据厂子实际经营状况,结合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合理计算,若拆迁方的计算标准过低,不符合规定。
4、搬迁费应涵盖设备、原材料等搬迁运输费以及设备调试安装费等。小朱与拆迁方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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