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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不涉及农民用地怎么补偿

时间:2026.05.30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030人
律师解析:
1.征地若不涉及农民用地,补偿按土地性质和用途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按市场评估价公平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等。企业用地还补停产停业损失。
2.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告补偿方案,要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3.被征收人对方案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或诉讼
4.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协议付补偿款,完成补偿才能征收。

案情回顾:

当地政府进行征地工作,此次征地不涉及农民用地。小朱的企业用地在征收范围内,政府制定并公告了补偿方案。该方案依据土地性质和用途确定补偿,对小朱企业土地上的建筑物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还包含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但小朱认为补偿未涵盖其停产停业损失,对补偿方案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国有土地征收,对土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按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包括房屋价值、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等。若涉及企业用地,还需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所以小朱企业用地被征收,应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小朱可通过这两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征收部门需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按约定支付补偿款,完成补偿后才能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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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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