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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能认定是遗弃老人的行为

时间:2026.05.28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216人
律师解析:
遗弃老人是指有赡养义务的人,明明有能力赡养却拒绝赡养。以下几种情况都算遗弃老人:
一是经济上不供养,赡养人有经济能力,却不给老人生活费,不提供衣、食、住等基本生活保障,让老人日子难过。二是生活上不照料,老人因身体原因生活不能自理,赡养人有条件照顾却不管,像不帮忙洗漱、穿衣、进食,也不带老人看病。三是把老人扔在车站、医院、养老院等地方,让老人没人管。四是长期对老人不管不问,不给予精神关怀,让老人精神痛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会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通常指因为遗弃让老人重伤、死亡,或者让老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
要是老人权益被侵害,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赡养人尽义务。必要时还能通过打官司解决。如果情节严重司法机关会追究赡养人的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是老人小胡的儿子,小朱有稳定收入。小胡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小朱不仅在经济上拒绝为小胡提供生活费用和必要物质保障,让老人缺衣少食;在生活上也拒绝照料,不帮老人洗漱、穿衣、进食,老人患病也不送医治疗。甚至将小胡丢弃在车站,之后长期对老人不管不问。小胡生活陷入困境,精神遭受巨大痛苦。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符合遗弃老人的多种情形,在经济上拒绝供养,生活上拒绝照料,遗弃老人于特定场所,还长期忽视老人,侵害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2、若小朱的遗弃行为导致小胡重伤、死亡或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等情节恶劣的情况,其行为将构成遗弃罪,司法机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小胡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小朱履行赡养义务,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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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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